同一事实在不同页面出现时,应选与事实类型直接对应的来源:核对企业基本信息,选用中国政府网转载的五部门通知所载查询方式;核对出入境中介备案,选用国家移民管理局的备案公示入口。不要只凭搜索排序、页面样式或“信息更新”等表述判断来源是否适用。
先把事实归类
| 要核对的事实 | 对应来源 | 可使用的查询字段 |
|---|---|---|
| 企业基本信息 | 中国政府网转载的五部门通知 |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、企业名称、注册号 |
| 出入境中介备案信息 | 国家移民管理局备案公示入口 | 备案编号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、机构名称 |
企业基本信息和出入境中介备案属于不同事实。两个页面即使出现同一个机构名称,也不能因此把一类查询结果当作另一类事实的证明。名称可以用于检索,但具体结果仍要看对应页面实际显示的内容。
实际核对时分开记录
先写清楚要核对的具体事实,再记录使用的来源和查询字段。档案中至少应分别保留:
- 事实对象:企业基本信息,或出入境中介备案信息
- 来源名称与链接
- 使用的查询字段
- 页面实际显示的结果
- 实际核实日期
- 核对状态:已查到、未查到或有冲突待核实
查询企业基本信息时,按页面支持的方式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、企业名称或注册号;查询出入境中介备案时,使用备案编号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机构名称。不要把不同性质的编号混作同一个字段,也不要用其中一个编号替代另一个编号。
两个页面不一致怎么办
先确认比较的是否是同一事实、同一主体和同一查询字段,再回到相应查询入口重新核对。若结果仍不一致,应保留两页各自的来源、查询字段、页面显示内容和实际核实日期,并将结论标记为“有冲突,待核实”,不要自行挑选其中一页作为确定结论。
如果查询不到相应结果,应明确写“未查到”,不能根据机构名称相似、页面同时出现或其他信息推测其已经登记或备案。
哪些内容仍需自己确认
上述来源说明的是企业基本信息和出入境中介备案的查询方式,不是某个具体机构已经登记、已经备案或当前状态的证明。具体机构的主体名称、对应编号、页面显示结果和实际核验日期,仍需在相应入口查询确认。
如果某个页面还列出地址、课程、授权或其他机构事实,也应为每项事实分别寻找直接对应的公开依据,不能用企业基本信息查询或备案公示结果替代。